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方案
导读:甘肃高职分类网为广大考生分享: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考单招招生简章,下面小编已经整理好相关资讯放置在文章中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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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的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8﹞1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要求,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结合我院办学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改革的有关精神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校长任副组长的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测试招生工作。
(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测试招生方案及宣传、资格审查、组织测试命题、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2.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工作,评卷、成绩评定等工作;负责“特长分”的评审和“推荐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网络保障组:负责网络支持等工作;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4.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测试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经费、车辆保障工作和学院考场安排布置。
6.试卷保密组:负责保管单独测试招生考试试题、答题卡保密室工作。
7.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现场的封闭管理,做好考试现场、阅卷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注:1.面向贫困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以下简称“定向单招”)计划包含在总计划内,贫困县考生报考定向单招计划的同时,也可报考普通计划。
2.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县区定向单招计划可调剂使用,全省市州定向单招计划也可调剂使用,以保证定向单招计划的落实。
三、报名及缴费
根据甘招委〔2019〕3号文件规定,2019年单独测试统一在省考试院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考务安排等。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8:00至3月22日18:00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7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内容
测试时间: 2019年3月3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院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地点: 武威市(武威市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白银市(靖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凉市(平凉市信息工程学校)及天水市(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有4个考点。
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总分为6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特长分(满分100分)。
五、成绩评定
我院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
(一)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30日9:0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院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测试内容: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大纲内容。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特长分(满分10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6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6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7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4.优质生源地考生加分项。凡是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质生源基地考生报考时加25分。优质生源地考生认定以我院授牌的的中等职业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信息库中的毕业学校为准。
八、推荐生
1.技能等级证书:2016年7 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2.专业技能奖:2016年7 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举办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专业技能、体艺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并提供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3.单项优秀奖:2016年7 月1日后被市级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及其他奖项的学生并提供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申请“推荐生”的考生请在3月23日之前将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推荐生通过审核后可免试直接录取。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采取 “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推荐生”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情况,按“尊重志愿、适合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我院根据录取原则4月5日前在报名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上查询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新生待遇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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